判決案例

發布日期:2023-01-07

住戶批社區未通知即退法院信遭惡整 管理員道歉坦承疏失

 

文章來源引用自由時報: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life/breakingnews/3862843

〔記者王俊忠/台南報導〕住在台南市東區1處知名集合住宅大樓社區的陳姓男子,投訴指2021年端午節與國慶日連假之前,社區管理人員未先通知他,就把法院寄給他的時效司法信件退回給郵務士,影響其訴訟權益,詢問管理公司主管曾承諾說會處分失職人員,但一直毫無作為,顯然遭到惡整陷害。

陳男控訴,該大樓保全管理人員於去年6月端午節連休假前未通知他本人,就把法院時效信件一再退給郵務士,致管區警員到社區張貼告示要他到派出所領取,徒增染疫風險及耽誤訴訟準備,他有向管委會反映、卻未獲得回覆。

此外,去年10月8日國慶連休假之前同樣事件又再發生,陳男表示,他要求管理公司主管提供的事發監視錄影中,看到當班櫃台林姓秘書與李姓組長未聯繫他本人,即將法院時效通知信件退回給郵務士,還讓郵務士蓋前1天的收件章、混淆卸責,損害當事人權益,林秘書還辯稱郵務士告知說會自己聯絡陳,明顯說謊。管理公司關副理曾承諾會將失職人員記大過並最遲在12月初調離該社區,但管理公司之後卻一直毫無作為。

陳男痛批,社區住戶每月繳交大額管理費給保全管理公司,得到的服務卻是被管理員惡整陷害,公司主管承諾會處分失職員工、卻毫無作為,違反企業誠信,希望輿論發聲公評無良管理公司與管委會,維護住戶權益。

該社區管理公司人員說明,會發生此案是因為陳男原先在回執信上只簽寫1個陳字,郵局方面說法院規定要收件人簽寫全名、不能只簽寫姓,當時有打電話要跟陳男聯絡,但沒有聯絡上,信件才讓郵務士先拿回去,隔天郵務士再拿過來社區。記得郵務士先前兩次也沒有聯絡上陳男,但到第3次郵務士有聯絡上陳男,並約陳男某日中午到大樓社區1樓親簽名收件,不致耽誤開庭時間才對。

至於收件章會蓋成前1天的日期,管理人員坦承的確是管理員一時疏失,當天當班時沒有把收件章日期調改到當班的正確日,是疏失,不是故意惡整住戶,也表達歉意。

社區掛號郵件處理建議:

圖片引用自智生活:https://www.smartdaily.com.tw/security_information.html

◎ 報值現金、法院公文書、兵役徵集通知、信用卡等雙掛號指明要由住戶親自領取之重要郵件,逕由郵務士和保全電話通知住戶領取,若住戶不在家者,則請郵務士繕寫掛號投遞通知單以避免後續爭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