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決案例

發布日期:2022-10-12

拜訪親友遭鎖車 駕駛怒告管委會

2016年09月19日21:11(突發中心/基隆報導)

 

1位郝姓男子在臉書上PO文表示,前天下午前往基隆市一處大型社區探訪親友,依社區規定換取訪客證,當天因颱風過境,社區內車位難尋,最後停在黃線路段上打雙黃燈警示。

之後因為怕車輛沒電,所以關掉雙黃燈,不過在車上有留下電話,如有造成不便,可以隨時聯繫車主。 想不到,準備上車返家時,卻發現愛車前輪遭大鎖鎖住,社區警衛表示,因為亂停車才會鎖輪,依規定要繳交5百元才能放行,親友見狀直接拿出5百幫忙付錢。

還說在他們社區訪客常常被鎖車,郝男覺得無法接受,直接到轄區派出所提告,他氣得表示,這個社區權利也太大,竟然可以隨意鎖車,在做完筆錄後,警方依強制罪函送該社區管委會總幹事與警衛。

該社區因民國89年曾發生火警,因為車子違規停車,擋住消防車,才發生不幸,所以該社區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就在89年5月間作成決議在樓梯間、公共通道、轉彎角等紅線上違規停車者,經勸告不理,應鎖輪罰錢,後來該社區函請市警局交通隊執行社區內違規拖吊,但是交通隊說這是私有地,沒有辦法執行,於是該社區91年6月又作成決議,在社區內紅線處違規停車鎖輪,汽車罰款500元、機車200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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