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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日人數: 45
累積人數: 92589
時間: 2010/03/02
主題: 社區要自聘「常駐機電人員」,有何建議?
內容:

本文出處 為 崔媽媽基金會

如果社區要聘請常駐水電技術人員,在此提出以下看法,希望對社區有所幫助。

1.常駐人員薪資較低:一般而言技術能力好的工程師(無論有無執照)
  較無意願任職。

2.若社區願意用高價聘請技術能力較好的工程師,在處理社區設備維修
  時,有時又會遇到一位工程師無法獨立處理之情形,甚至因大型工
  具太貴,技術人員無能力購買而欠缺的問題。

 綜合以上情形,給社區最貼切的建議為:

(1)社區可以自聘電工科(系)比較沒有經驗之技術人員,其薪資約在
  23000~27000元之間。如果委由公寓大廈管理公司聘任除薪資外需
  另加勞健保、意外保、年終、退休金及公司管銷;管理公司對委員
  會報價約在35000~45000元左右。

(2)再由機電公司負責補足該員無法完成的工作,如:固定重點巡視、
  夜間及假日值班、緊急搶修支援、技術諮詢…等,預估這部份費用
  約在2000~5000元。

(3)以上模式將可為大樓社區省錢、為公寓大廈管理公司增加穩定的營
  運,也可加強大樓的品質及安全性!


《 全 文 完 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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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轉載]【公廈機電小常識(6)】「常駐機電」與「巡檢機電」維護優缺點為何?
  本文轉載自徐春福老師《公寓大廈機電設備常見問題100問》一書,

 

■常駐機電模式

1.成本高(以台中中港路某超高大樓為例,原聘請兩位常駐機電
     每月花費要7~8萬)

2.遇緊急狀況,技術人員可於3分鐘內到場處理

3.易發生只服務特定私人的對象(有欠公平)

 

■巡檢機電模式

1.成本低(台中市中港路某超高大樓採用巡檢維修機電保養費用
     每月卻只要一萬多,一年下來可幫管委會節省數十萬元,
     十分可觀!)

2.遇緊急狀況,技術人員無法於3分鐘內處理

3.住戶內部的維修採使用者付費為原則(較公平)

 

■■結論■■

一、委員會選擇「巡檢機電」時,務必考慮機電公司的規模。

二、台中某兩棟辦公大樓等高級建築物皆未聘用常駐機電人員,
  品質不但沒有下降,每個月還可為社區節省約2~3萬元人事費用。

三、依據100戶規模標準戶統計分析,公共區域設備每月(日夜)
  叫修約6.3次,加上固定保養2次,加總合計每月服務為8.3次。
  因此除非建築物住戶多、規模大,或循高級飯店採「常駐機電」
  方式,否則建議採「巡檢機電」方式簽訂維護合約是比較符合經
  濟效益!

 

※本文感謝崔媽媽基金會於台中市文山社區大學「公寓大廈公共事務課程」之
 機電設施設備講師 徐春福 老師特別授權本刊轉載,特此申謝。


《 全 文 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