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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 2010/02/09
主題: 交屋逾三年,竟未設管委會
內容:

先生購買京城建設興建的「京城美術館」,入住3年多,社區未成立管委會,公共設施無人管理,造成消防安檢不合格,大罵建商罔顧住戶安全。京城建設管理部經理孔瑞隆表示,消防設施已派工改善,也會在農曆年過後,協助住戶成立管委會。高雄市消防局北區救災救護大隊表示,該大樓確實有8項消防安檢缺失,已對建設公司發出限期改善通知書。投訴組

先生表示,去年122高雄市消防局到他所居住的「京城美術館」社區,進行消防檢查,結果發現有8項缺失,包括自動灑水設備關閉、泡沫滅火設備原液不足、排煙設備故障等,已嚴重危害住戶安全。

150戶早已過半

先生說,他購買交屋已超過3年,且該社區總戶數260幾戶,已銷售 150幾戶,早超過一半,建商卻遲不願協助住戶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,成立管理委員會,若成立管委會,住戶可自行維護、管理。他大罵:「建商只想賣房子,對大樓公共設施根本未盡管理維護之責。」

對此,京城建設管理部經理孔瑞隆表示,「京城美術館」去年1011月才交屋過半,已預計農曆年過後,協助住戶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,成立管委會。對消防安檢不合格的問題,孔瑞隆表示,有些問題是住戶裝潢時造成、有些則是機器自然損耗,已派工修理,會盡快修復,再申請複查。

高雄市消防局北區救災救護大隊表示,「京城美術館」社區有8項消防安檢缺失,由於尚未成立管委會,因此已對建設公司負責人發出限期改善通知書,若限期未改善或複查不合格,可處6000元以上、3萬元以下罰鍰,並可連續處罰。

3個月內須成立

另外,高雄市工務局建管處課長江俊昌指出,依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規定,大樓產權移轉超過一半,起造人須在3個月內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,成立管理委員會,未在期限內召開,依法可處3000元至15000元罰鍰,並限期改善,不改善,可再連續處罰。

購買新成屋注意事項

˙確認工程收尾時,有無施工疏漏,公共設施是否照原先規劃設計完成

˙交給管委會的時間有無規劃

˙確認管委會基金,是否提撥

˙已完工兩三年的大樓,移交管委會時,要特別注意發電機、電梯、汽機車升降機有無正常保養,是否有維修紀錄
資料來源:崔媽媽基金會、《蘋果》資料室

 以上資料來源出處:蘋果日報